产后盆底康复
应遵循整体康复、终身随访的原则。在不同时期,制定不同的盆底康复治疗方案。
产后42d以内
一般不能进行器械辅助的盆底康复,只能通过自行适应性盆底肌锻炼促进产后盆底功能的恢复。进行盆底功能维护有关健康指导,有相关盆底功能障碍(如尿潴留)及时对症处理。
产后42d开始到产后3个月
该时期是盆底组织及肌肉康复关键时期,全面康复前,在检查评估后,可以开始进行以电刺激及生物反馈等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个性化盆底康复治疗措施,治疗同时可让产妇在家中进行自我盆底肌康复锻炼作为辅助,有条件的产妇应该使用盆底康复器辅助训练。
产后 3 个月至产后 1 年
产妇的身体康复更接近理想状态,此时间段,应注重康复后效果的评估及随访,以及康复效果的巩固;如有盆底功能相关问题应该进行必要的补充或强化性盆底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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