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咨询热线:0551-65310892 或 18256085780
一、申报条件:
(一)技术相关性: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行业;
(二)知识产权要求:1项发明专利或者5项实用新型专利、或5项软件著作权(注:不含商标,且发明专利必须在有效期内,如发明专利的有限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软件著作权50年,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必须为企业,不是企业的,可通过转让或者变更把所有权变为公司)
(三)公司人员的学历要求:大专人数占公司总人数的比列为30%以上,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列为10%上;
(四)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说明】关于研发费用的如何归集是一项技术难点,安徽卧涛公司的科技咨询人员在与企业的交流过程中发现,许多企业明明进行了研发活动,却不知道如何归集研发费用。对此,安徽卧涛公司的专业财务人员会给企业全程指导,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报企业对照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需向合肥市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科技局审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实行定期受理,定期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考察、公示和公布。根据审核结果对企业现场考察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结果无异议的,以正式发文公布。
三、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采取评分制 :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
(4)资产与销售的成长性指标(20分)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填报《合肥市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申报书》(附电子版);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审计报告(原件)及项目证明材料(包括立项批复、立项报告);
(五)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汇总表及转化结果证明材料(主要指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测试报告、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还可附上产品用户意见、照片、查新报告、新产品证书等);
【说明】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安徽卧涛公司的科技咨询人员在与企业交流的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有的企业会问什么才算是科技成果转化?研制成败的产品算不算?是怎么研发的?取得了哪些成效?如何证明研发成果等等,安徽卧涛公司的专业项目申报人员会给出全面的解答。
(六)企业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五、申报时间安排:
1、合肥市级高新技术申报工作遵照:常年受理,分批集中认定,每年分两批公示。企业可将申报材料(胶装)一式2份报送至各市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并将附件1、2、4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各市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先完成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所有推荐材料报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申报咨询热线:零五五壹-六五三壹零八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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